湖南大学

朱湘萍

发布日期:2024-04-06 浏览次数:

研究成果 论文:1、朱湘萍,李敖 内部控制质量 债务融资与非效率投资 《财会月刊》2016年第4期摘要:以2009—2013年我国沪深A股主板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内部控制和债务融资对投资效率的影响。研究发现,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对非效率投资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总体上债务融资与非效率投资之间不相关, 但不同的债务融资方式的影响不同,其中,银行借款既会加剧过度投资,又能缓解投资不足,总体上与非效率投资正相关,而商业信用却相反;进一步研究发现,高质量的内部控制既能有效缓解银行借款导致的过度投资,又能强化商业信用对非效率投资的抑制作用。在区分企业控制类型的情况下,上述作用机制仅在国有企业得以体现。2、朱湘萍,吴玉燕路桥上市公司盈利质量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湖湘论坛》2015第2期摘要:根据路桥上市公司 2007-2011的面板数据,从偿债营运能力、获利能力、获现能力及可持续成长性四个维度,运用因子分析法构建路桥上市公司盈利质量评价模型,在此基础上从外部环境和公司特征全面考察路桥上市公司盈利质量影响因素。结果显示:路桥上市公司盈利质量普遍处于中低水平,宏观层面受国家信贷规模调控影响显著;中观层面因素中,区域综合发展水平对路桥上市公司盈利质量的影响存在两年滞后正影响效应,行业竞争力也有助于公司盈利质量的提高。此外,过度的股权集中和高管政治关联会降低路桥上市公司的盈利质量,而机构投资者的制衡可以起到缓解作用3、朱湘萍,房艳敏 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上市公司违规《财会月刊》2014第10期摘要:采用部分可观测的Bivariate Probit估计方法,以2005—2012年间352家违规上市公司及其配对样本公司为研究对象,考察了机构投资者总体持股以及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影响。结果表明, 我国证券市场中的机构投资者总体持股并不能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其看重短期获利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会诱发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分类来看,相比于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QFII等与被投资公司不具有商业关系的独立机构投资者,券商、企业年金、保险公司以及信托公司等与被投资公司具有商业关系的非独立机构投资者能够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抑制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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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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